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【發布日期:2023-05-02】 主旨: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 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公告事項:修正「食品微生物之檢驗方法-生菌數之檢驗」 資料來源:衛福部(點選原文連結)